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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1-04-20

填报单位(公章):南宁市工商联              责任人: 潘海玉         职务:党组成员、副主席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清单

强化责任担当

1. 召集相关科室,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2.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加强日常管理

1. 年内同分管科室负责人、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

全年

2. 年内为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11月前

3. 对相关科室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报告。

全年

严格廉洁自律

1.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年

2.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南宁市工商联网站上公示。

全年

个性清单

1.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全年

2.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走访联系企业活动,切实服务好企业。

10月底前

3.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民企入桂”活动。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全年

5.严格履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当好模范。

全年

         市工商联主要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