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落实
市工商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市工商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协调重点环节、统筹督查检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自身和分管部室问题整改, 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部室和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整体联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印发《南宁市工商联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分解整改任务, 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压实责任,做到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
(三)确保整改实效,促进成果转化
加强跟踪检查、督导落实,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部室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推动落实“两个健康”要求取得实效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理论学习质量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习近平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贺信精神、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等,做到及时跟进学习研讨。二是制定《中共南宁市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并结合实际研讨发言。三是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主动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及兄弟单位学经验找差距,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四是加大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南宁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联系服务县(市、区)工商联的方案》,班子成员带队分组走访县(市、区)工商联,结合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评分细则,进行现场指导,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工商联开展互学互促学习交流活动。
2.提升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能力,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
一是进一步完善走访联系制度。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工商联参与商会活动、走访商会及会员企业,收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二是积极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完成南宁市民营企业运行状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调处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指导今年新成立的商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编印商会调解指导手册及政策指引文书,为商会依法设立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案件归档等提供参考。
3.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召开全市“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推进会,开展 “万企兴万村”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为商会(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发挥“以商招商”桥梁作用。开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领题调研;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经贸推介活动;制定2024年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利用所属商会资源优势以商招商,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三是发动我市民营企业参与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和2024广西民营企业100强评选活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清廉南宁建设任务。研究建立本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并指导建成4家清廉民企教育基地。二是统筹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印发南宁市清廉民企建设总体安排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企业家开展教育培训。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完成本会固定资产盘点。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市本级培训经费、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按时收缴和规范管理会费、会产。严格管理上级下拨经费。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二是推动商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派党建组织员对商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强化商会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学习培训,指导商会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三是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界限。
(四)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指导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城市在我市成立商会,推动各商会、企业间加强交流,共促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做好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完成整改任务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严明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干部服务“两个健康”能力水平。
(四)坚持建章立制,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机关内部规范化管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 12月19日,联系电话:0771—5679926(8:00—18:00);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19号南宁市工商联10楼1007办公室;邮编:530029;电子邮箱:nn2808772@163.com。
中共南宁市工商联党组
2024年 11月29日